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为引导科技企业在经济发达地区建设飞地研发基地,创新人才引育方式,拓宽技术转移转化通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遂宁市“5+1+N”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制定了《遂宁市飞地研发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五章十六条。
一是总则,共3条(第1至3条)。明确了企业飞地研发基地认定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市委组织部和市科技局,飞地研发基地是指遂宁市企业在市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设立的正式运营,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通过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服务遂宁市企业的研发基地。
二是认定条件,共2条(第4至5条)。明确了申报认定飞地研发基地的科技企业和企业申请认定的飞地研发基地的基本条件。
三是程序与管理,共5条(第6至10条)。明确飞地研发基地认定程序、飞地研发基地运行管理等。
四是支持政策,共4条(第11至14条)。对飞地研发基地的支持资金和支持政策等做了明确规定。
五是附则,共2条(第15至16条)。对飞地研发基地的解释部门、文件有效期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