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信息公开办:
按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科知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科技项目信息的公开,努力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两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现将全年科技项目有关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内容
我局积极对接各区县,及时主动公开科技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重大专项方案、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信息,以及主动公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指南、申报类别、申报流程、项目监理、验收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信息数量
市本级截止11月底,政府信息公开102条,市科知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10条,中国·遂宁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条,其中:科技管理信息29条,项目经费信息7条。
各县区、园区科技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船山科技管理信息25条、项目经费信息3条;安居科技管理信息8条、项目经费信息3条;射洪科技管理信息14条、项目经费信息2条;蓬溪科技管理信息20条、项目经费信息3条;大英科技管理信息18条、项目经费信息5条;经开区科技管理信息10条、项目经费信息2条。
三、公开形式
一是主要通过遂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科技项目有关信息;二是通过各县区、园区政务公开网、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等站点及时公开;三是在市科知局门户网站设立公开栏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四、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科知局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同时,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考核重要依据。
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了《市科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科知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市科知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本局网站等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通过制度设立完善,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不断提高科技管理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是落实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流程,在保留原有审核项目和内容的基础上,加强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政府信息业务、保密和法制的审查,明确信息从产生到公开各环节的经办人及办理时限。同时,为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该局还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学习和实务培训,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下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及时更新目录内容。
2.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内容。重点做好公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指南、申报类别、申报流程、项目监理、验收情况等信息,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针对服务对象,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改革前沿、技术更新、主要活动等信息的发布,在确保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的基础上,努力提炼、精炼信息内容,加大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