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专家的遴选和使用,提升科技专家库(简称“专家库”)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我市科技管理和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遂宁实际,制定了《遂宁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二条。
一是总则,共5条(第1至5条)。明确了专家库的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专家库范围包含参与我市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和人才计划等领域开展评审、评估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评审等的专家,并遵循“择优遴选、科学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是专家库建设,共6条(第6至11条)。明确了专家库专家遴选的范围、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专家库分级动态管理,明确了专家出库情形及流程。
三是使用管理,共4条(第12至15条)。明确专家库的适用范围、专家的选取及回避原则、科研诚信要求等。
四是专家权利和义务,共2条(第16至17条)。对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五是监督管理,共3条(第18至20条)。对使用专家库的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规范。
六是附则,共2条(第21至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