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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遂宁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专家的遴选和使用,提升科技专家库(简称专家库)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我市科技管理和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遂宁实际,制定了《遂宁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二十二条。

一是总则,共5条(第15条)。明确了专家库的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专家库范围包含参与我市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和人才计划等领域开展评审、评估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评审等的专家,并遵循择优遴选、科学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是专家库建设,共6条(第611条)。明确了专家库专家遴选的范围、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专家库分级动态管理,明确了专家出库情形及流程。

三是使用管理,共4条(第1215条)。明确专家库的适用范围、专家的选取及回避原则、科研诚信要求等。

四是专家权利和义务,共2条(第1617条)。对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五是监督管理,共3条(第1820条)。对使用专家库的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规范。

六是附则,共2条(第21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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