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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支持中试研发平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起草背景

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提升中试服务水平,支持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产业链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依托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分行业、分产业、分区域引进和建设一批验证平台和中试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试平台的培育建设工作,根据《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6号)《遂宁市中试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遂府办函202475号),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遂宁市支持中试研发平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条。

一是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试研发平台,给予建设主体后补助支持。

二是支持中试平台运营,对新获批的中试研发平台给予运营支持,鼓励其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中试服务。

三是支持中试成果转化,鼓励新获批的中试研发平台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转化,对选择在遂宁市范围内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比例的运营主体给予支持。

四是支持区域载体建设,鼓励县(市、区)、市直园区培育建设一批通用性好、覆盖面广、开放性足、综合性强的中试研发平台,并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市直园区给予激励。

五是提升中试服务能级,引导产业链重点企业建设行业领先的中试生产线,支持现有创新平台开展中试服务,鼓励共享中试设备等各类软硬件资源。

六是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金、金融机构、保险企业参与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并给予支持,支持中试研发平台申领“科技创新券”。

七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审批流程,在规划选址、项目用地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用水、用气、用热等保障。

八是强化人才建设,引培一批研发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中试领域人才,并按程序享受我市人才政策,鼓励技术经纪(经理)人参与中试成果转化。

九是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探索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环境,落实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中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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