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7年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局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主要负有科技与知识产权相关的11项职能职责,如:拟订我市贯彻执行国、省有关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编制本市科技和专利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专利工作的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有关事宜。负责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拟订与实施等相关职能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获得科技项目经费2461万元,带动企业新增投资6000万元,新增产值15.8亿元;新增省级研发机构6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众创空间1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新培育军民融合企业3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达到8423.2万元,同比增长82.64%;全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511.5亿元,位列全省第五位,同比增长20%;专利申请量达到2232件,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63件,同比增长分别为23.52%、12.38%,3项科技成果荣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专利荣获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市科知局分别被科技部评为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优秀组织单位,被省知识产权局评为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专利行政执法先进单位,专利奖评选工作优秀组织奖,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驻村帮扶单位、工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工作先进单位、投资促进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16项表彰。
二、部门概况
市科知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科知局本年收入合计1,253.48万元,比2016年增加439.65万元,主要是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的加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3.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市科知局本年支出合计968.55万元,比2016年增加128.67万元,主要是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的加大。其中:基本支出598.76万元,占61.82%;项目支出369.78万元,占38.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2.2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4.31万元,增长77.28%,主要是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的加大。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6.14万元,增长16.42%。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7万元,占2.33%;科学技术支出835.62万元,占86.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2万元,占6.26%;医疗卫生支出19.83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26.83万元,占2.7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支出决算为22.25,完成预算6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事务工作的延续性。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4.77万元,完成预算9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工作的延续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0.27万元,完成预算2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工作的延续性;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7.49万元,完成预算100%;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73.03万元,完成预算3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工作的延续性;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支出决算为28.34万元,完成预算100%;科技条件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7.22万元,完成预算81.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工作的延续性;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完成预算100%;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4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馆修建工作的延续性;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工作的延续性;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3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83万元,完成预算9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3万元、津贴补贴51.39万元、奖金6.4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6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6.8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41万元等。
公用经费6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7万元、印刷费0.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4.21万元、邮电费5.1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0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88万元、福利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5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4.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1万元,占6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17.12%。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参加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2017年第二届四川省知识产权交流参访团,赴台湾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学习活动,访问了台湾工业总会、财团法人咨询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专利师工会等协会,参观了仁宝电脑集团、工业技术研究院、联发科集团、台基集团、友达光电集团等研发机构,深入学习了解台湾“新式样专利”与“新型专利”、专利实质审查、专利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进一步为我市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9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 接待内容 |
金额 |
| 内江科知局考察创新服务中心接待费 |
1,146.00 |
| 省科技厅调研遂宁科技创新工作接待 |
5,704.00 |
| 省知识产权服务与创新发展促进接待 |
925 |
| 南充市科知局到我市考察学习接待费用 |
759 |
| 省知识产权局到我市指导执法办案接待 |
675 |
| 内江市科知局赴遂考察学习大众创业 |
700 |
| 成都生产力中心赴遂商洽区域合作 |
1,120.00 |
| 浙江大学信电学院赴遂调研科技工作 |
1,200.00 |
| 蓬溪县科技局到市上汇报科技工作 |
700 |
| 省厅现场考察遂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 |
1,032.00 |
| 国家新型城市创建方案编制组专家接待 |
616 |
| 广安科知局来遂考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 |
500 |
| 转支接待西科大干部考核组一行费用 |
982 |
| 还接待省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岳均一行 |
234 |
| 支接待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评审团 |
428 |
| 接待阿坝州科知局一行 |
1,512.00 |
| 合计 |
18,233.00 |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万元,下降24.7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科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2万元,比2016年增加17.28万元,增长37.0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科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电脑、空调等设备两批次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科知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二是预算调整率偏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保障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3.5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1.5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10 |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8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2.7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预算准确率较低,二是部分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和功能目标,三是未制定进度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功能目标,制定项目的进度计划,时刻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10分)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4.5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4.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3 |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3.5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2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分)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4 |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4.5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5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10 |
社会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10 |
生态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不适用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10 |
公平效率 (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不适用 |
使用效率 (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不适用 |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局拨入经费、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面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反映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反映各级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的科技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开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