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落实“四个不准”坚持廉政底线
2015年市科知局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科技体制改革全过程,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科技管理人员“四个不准”制度。要求:从事科技项目管理的单位和人员不准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不准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并领取报酬及各种费用,不准作为科技奖励的候选人参与评奖,不准收受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科技奖励报奖单位礼金、礼品、购物卡及接受吃请、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邀请;要紧盯科研项目、资金,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加强项目预算审核力度和结题验收审查,堵塞漏洞,不能在项目管理上办了好事,出了大事。扎扎实实抓好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推动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系统广大职工提高遵守作风建设和“正风肃纪”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